不是因为打人,不是因为骂娘,也不是因为潜规则了哪个没啥前途的女演员,冯小刚最近再次站在了娱乐风暴的浪尖上,却有一个新鲜的理由:以迎奥运公益广告的名义,为自己和合作伙伴捞黑钱。
事情其实很简单,“为迎接奥运拍摄一组公益广告”,该系列广告出炉后,立即在网络上引起巨大反响,不少网友在看完这8个公益广告后,指责其打着公益的幌子是在为广告的拍摄地--某时尚楼盘做广告。随后,又有网友和相关人士透露,“冯小刚此次拍摄这一组广告,并非如之前投资方宣称的分文未取,而是与华谊一起分享了1000万的酬劳,甚至参与拍摄该公益广告的8位华谊明星,每人也获得了50万的酬劳。 ”
从法律上来说,冯小刚这次确实有点冤。山东的一位律师在接受当地记者的采访时说,“我国的《广告法》对植入性广告和公益广告都没有明确的规定。从短片中的场景看,很难界定是否属于植入性广告,也可以理解为短片情节所需要的场景。公益短片也需要资金投入,影片中出现的楼盘企业,相当于冯小刚的合作伙伴。”就是说,别说冯小刚不一定收了钱(按常理判断这种可能性很低),就是收了,也不犯法。
所以,冯小刚的助理才理直气壮地喊冤:“这是有人在泼脏水,现在冯导无论干点啥,都有人说三道四。”
可是,咱们的法律管不着,不代表这事干得就多么正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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